第二届西部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
(第一轮通知)
支持单位:中国科学技术协会
主办单位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
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
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
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承办单位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
会议时间
2005年8月
会议地点
中国·新疆乌鲁木齐市
会议主题
资源、环境与发展
会议主要内容
优势资源转化与可持续利用
* 农业自然资源优势与产业链建设
* 矿藏资源合理开发与替代战略
* 新型工业化重点战略与规划布局
* 旅游资源开发与持续发展
* 重点产业规划与产业化布局
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安全保障
* 荒漠化防治技术与防治体系建设
*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退化生态系统恢复重建
* 生态功能保护区与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
* 退耕还林还草策略、技术与效益
* 重大自然灾害预测、预警、预报体系建设
区域经济发展与城市化建设
* 区域经济格局、协作与分工
* 都市圈规划建设与辐射带动作用
*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“三废”治理
* 市场拓展与市场化战略
* 城市绿化与生态园林建设
大会学术委员会
主 任:
钱 易
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科协副主席、清华大学教授
副 主 任:
许 鹏
新疆科协名誉主席、新疆农业大学教授、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副主任
张小雷
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所长、研究员
李立诚
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勘探顾问、教授
委 员:
李佩成
中国工程院院士、长安大学教授
汤中立
中国工程院院士、甘肃省地矿局顾问
刘国彬
中国科学院水土保持研究所副所长、研究员
米文宝
宁夏大学资源环境院院长、教授
赵光平
宁夏气象台台长、研究员
张怀刚
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、研究员
丁学刚
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、高级工程师
杨 劼
内蒙古大学教授
邢永明
内蒙古工业大学副校长、教授
陈发虎
兰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、教授
魏生贵
新疆科协副主席、高级工程师
会议组织委员会
主 任:
王怀玉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副主任、科学技术协会主席、教授
副 主 任:
赵保军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
张小雷
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所长、研究员
梁英南
中国科协国际部副部长
委 员:
待 定
会议论文
2005年5月31日前提交(E-mail)会议秘书处;论文不长于6页(含摘要、图件、表格),系用Microsoft Word 97/2000 格式。
会议费用
注册费人民币800元,食宿自理。
会后考察
为促进中外专业人士的交流,增加会议代表对中国新疆人文、自然景观的了解,后将组织赴新疆南、北疆参观考察,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。
会议语言
英语、中文
会议联系:
邓向新 于江丽
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号附4号 邮编:830011
新疆自治区科协学会学会部(国际部)
电话:0991—4813590 4842710
传真:0991—4842710
E-mail : kxxhb@xj.cninfo.net
网 址:http://xast.cust.com.cn
新 疆 简 介
新疆占中国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,地处温带、暖温带,光热资源十分丰富。独特的“三山夹两盆”的地理格局,使平原与山地联接并存,山地丰富的降水,成为平原区灌溉农田的供应源。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,赋予新疆生态经济的优越条件。特殊的地质条件和成矿环境,使新疆成为中国能源、矿产接替战略的大区,为新疆自身的工业化,并带动经济的跨跃式发展,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独特多样、新奇美的旅游资源,吸引了世界各地关注的目光。但是,历史形成的新疆干旱环境,特别是短缺经济时期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,是造成新疆生态后天严重失调的重要原因。目前,新疆生态环境的总体趋势是局部改善,整体恶化;沙进人退和人进沙退兼有,绿洲与荒漠化并存;绿洲内生态系统大体改善,但外围区域生态平衡严重失调,自然灾害日趋严重。新疆尚处于待发展地区,关键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、产业优势。为此,如何重视生态安全,实施生态置换,发挥资源优势,坚持高效持续发展,是摆在新疆面前的重大课题。
西部大开发,新疆是重点。新疆,古老而神秘,美丽又富饶。新疆人热情又好客,粗犷又豪放。欢迎您2005年8月到新疆来!
回 执
姓名:______________ 性别:__________ 职务/职称:______________
单位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通讯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电话:__________传真:_________ E-mail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论文题目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|
注:请于2005年2月28日前将回执寄回(或E-mail)至会议秘书处。